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实际,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信访局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信访工作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担任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健全市委市政府信访局领导法治建设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完善议事制度,加强专项小组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专题会议。
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安排,及时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落实。
4.完善局党组依法依规决策的机制和程序,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和党内法规事务、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涉法涉诉案件处置等方面的职责作用。
5.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以调整有关人员的岗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6.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7.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8.加强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政治标准,选拔使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干部。
9.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律考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
10.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创建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动信访工作形成崇德尚法、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11.落实本单位每年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法建办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制度,报告通过信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12.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严格执行、督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
13.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4.健全政府部门内部权力制约机制,推动完善政府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对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1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加大对本单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考核和督查力度。
四、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工作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
(二)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制定细化职责清单,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保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得到切实贯彻。
(三)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分管领域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